为进一 步加强包括学校食堂、校园内餐馆、小吃店、餐饮档 口等校园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,最大限 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确保广 大师生饮食安全,日前,大连市 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通知,要求加 强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。 通知指出,校长是 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,校园内 各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责。各学校 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制,建立完 善以主管校长为主要负